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重要指示,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李强书记工作部署,市发改委在通过深入调查和研究分析,充分了解项目单位在冬季建设各方面需求后,形成了《营口市2023—2024年项目建设“冬季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和相关市直部门的意见后,经过调整修改,《营口市2023—2024年项目建设“冬季行动”实施方案》已于11月8日以“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的名义正式下发。
该方案从鼓励冬季施工,加快项目建设;加快手续办理,确保顺利开工;拓宽资金渠道,强化资金保障;提前谋划资源,扩大项目储备等四个方面鼓励和支持企业变“冬闲”为“冬忙”,在保障冬季施工的安全、提高建筑质量的同时,力争使具备施工条件的项目应开尽开。同时也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为企业在冬季进行项目各阶段推进工作做好相应服务和提高配套服务保障。
该方案的下发为确保全面完成2023年全年投资目标,坚决打赢三年行动首战之年收官之战,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同时为2024年一季度投资“开门红”和全年项目的开工建设做好铺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