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热情空前高涨,积极投身到三年行动火热实践之中,各地区竞相发展、争当主力军,各条战线齐头并进,八项工作进展情况卓有成效。
(一)在推动经济增长上实现新突破。建立完善“一库五清单”,1—4月份,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140.7亿元、同比增长21%,预计总量位列全省第3。积极发挥省级促消费专项资金撬动作用,发放新车补贴及汽油消费券。
(二)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实现新突破。巩固提升优势产业,着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编制《数字营口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编制印发了《关于高质量做好全市重点工业产业链项目谋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推进25个文旅项目建设。持续加大信贷投放,梳理企业融资需求。
(三)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上实现新突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市成功获评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稳步推进国企改革,在巩固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谋划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的行动方案。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开展个体工商户培育、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专项行动。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开展“净源”专项行动,制定出台《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暨“净源”2023专项行动方案》。印发《2023年营口市“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小升规”企业培育库。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进韩国天宝株式会社总投资620万美元的医药中间体股权并购项目等重点项目8个。
(四)在塑造发展新动能上实现新突破。创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持续推进“辽宁省化学助剂合成与分离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9%,建立42个教育集团,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100%。。
(五)在全域开发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实施港产城融合发展战略。制定《营口市“港产城”融合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建立港产城融合发展项目库。有序推进临港产业和大辽河文化产业带等项目。持续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落实省级增殖放流预算指标,促进渔民增产、增收。召开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会议,印发《营口市2023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方案》。
(六)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上实现新突破。站前区、老边区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积极推动摩天轮游乐项目、游艇码头、渔港码头招商,以及渔港码头夜经济项目落地,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通过《创城在线》《创城进行时》等栏目持续开展创城工作宣传。举办营口市全民健身运动会,组织“五矿杯”八人制足球比赛、第10届国际马拉松比赛等活动。
(七)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上实现新突破。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282人,同比增加3.98%。加快养老金改算工作,及时为改革后退休人员准确计发养老金。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全市PM2.5平均浓度5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优良天数达标率为83.1%,同比改善3.4%。
(八)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营口上实现新突破。做好保交楼工作。已售逾期难交付商品住宅项目保交楼国家专项贷款,我市分两批共申报8个项目,目前已支付8672.34万元。截至目前保交楼项目已交付629套房屋。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细化明确维护“五大安全”、扎牢风险防控网络、深化除险清患、加强社会治理4大类17项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