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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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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振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口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政策服务体系,提升惠企政策质效

一是加快惠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政企沟通桥梁纽带作用,紧扣民营企业政策获取“找得到、用得上”核心需求,聚焦政策发布、供需对接、诉求响应三大功能持续优化,进一步完善政策精准推送机制,推动惠企服务从“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触达、惠及各类民营企业。二是强化政策精准解读与广泛宣传。自2024年起启动《营口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一本通》编印工作,建立常态化年度动态更新机制,紧跟国家、省、市最新政策部署及时迭代完善内容,确保政策内容的权威性、时效性与实用性。同步推出电子书版本,实现“一码通览、扫码即查”,让政策信息真正做到“随身带、随时看、随手用”,帮助民营企业精准理解政策、充分享受政策,全面提升政策知晓率和兑现率。三是强化政企沟通和意见吸纳。进一步落实民营企业服务联络和诉求办理机制,提示相关部门出台涉企重要政策前,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听证会,充分听取商会、行业协会及各类民营企业意见,确保政策更加贴合企业实际、具备可操作性。

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构建透明法治环境

一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落实涉企检查管理制度,联合出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统筹编制并填报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核、统一报政府批准后开展检查,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目前,《营口市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印发,由各执法部门组织实施。二是推行清单管理和“企业安静日”制度。出台《营口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八不准”》,明确每月1日至20日为“企业安静日”,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不得开展涉企检查,防止“执法扰企”。落实省司法厅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七个一律”工作措施,强调“清单外不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要求,坚决遏制乱检查、乱处罚等突出问题。同时,聚焦执法核心环节,细化制定执法事项、执法程序及执法责任清单,形成总计8643项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面提升执法规范性、透明度与公信力。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柔性执法机制,对交通运输领域监管对象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免罚。今年一季度,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共实施包容免罚78次,免罚7.8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四是高位推动清欠专项行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省清欠专班“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会议要求,以高位推动、高频调度压实各级主体责任,推动各县区、园区及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形成“上下一心、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拖欠账款及时足额兑付。五是强化法律服务和权益保护。依托“五项机制”和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民营企业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培训等公益法律服务,助力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举措,构建“前端预防、中端规范、末端化解”全链条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体系,建立司法部门服务企业群,方便企业反映行政执法和营商环境问题。目前已有200余家企业入群,实现高效对接。

三、优化金融服务,拓宽民企融资渠道

一是健全金融服务统筹机制。编制《营口市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聚焦民营企业融资堵点难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为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提供坚实保障。组织召开驻营金融机构座谈会,引导各金融机构深耕本地市场,持续完善金融生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助力扩大有效投资。二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推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在我市开设端口,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为企业提供“一键触达”的线上融资方案。整合全量金融资源,建立“金融服务驿站”,为企业提供长效融资服务。助推我市惠企综合服务平台金融板块建设,线上线下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组织召开“政金企”融资供需对接活动,2025年累计促成企业、项目贷款投放40余亿元。三是盘活担保资源。针对民营企业融资担保瓶颈,统筹财政资源,将3000万元盘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重点用于补充企信担保机构资本金、优化风险补偿机制,推动担保机构恢复担保能力、扩大业务规模,持续完善“政银担”风险共担机制,切实降低民营企业融资门槛、减轻融资成本。

四、强化人才引育,筑牢民企发展根基

一是强化科技人才服务。深入实施“营口英才计划”“企业科技特派”等,积极探索柔性引进科技人才的新平台、新模式、新办法。2025年选派174位省科技特派员和124位市科技特派员派驻企业,为111家企业“把脉问诊”,解决技术需求50余项,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与民营企业精准对接。二是深化产教融合。以“营口市技工教育联盟”为重要平台,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访百企助振兴”行动。持续深入企业一线调研,动态掌握联盟内重点企业及广大民营企业在技术升级、产能优化中衍生的新工艺、新技能培训需求。三是强化“订单式”培养与合作。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根据企业特定岗位用工要求,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开设订单班,为企业精准输送适配技能人才。  

五、营造创新生态,助推民营经济转型

一是健全科技创新政策支撑体系。坚持以政策供给赋能创新发展,统筹抓好顶层设计、系统集成与精准落地,先后出台《营口市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营口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营口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营口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团)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专项政策,聚焦企业创新发展全周期精准施策,构建形成“主体培育—平台建设—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科技服务”全链条科技创新政策支撑体系。二是优化科技创新平台布局。聚力完善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深度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优质创新资源,稳步推进重点实验室、专业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高能级创新平台落地布局,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144家。通过持续优化区域科创布局,充分释放各类创新主体发展活力,营造要素集聚、协同高效、开放包容的优质科技创新生态。三是强化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持续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着力打造以科技领军企业为核心、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底的产业创新集群,带动中小微民营企业协同发展、抱团升级。2025年,全市新增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总量达2500家;新增雏鹰企业30家,总量达199家;新增瞪羚企业5家,总量达56家,持续夯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底盘。四是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市政府连续举办五届“民营企业家日”系列活动,2025年表彰了36家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和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民营企业,在全社会营造重商、亲商、安商、护商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完善民营企业服务联络、诉求办理、政策推送、金融支持、清欠化债、涉企执法监督、科技创新和技能人才培养等长效工作机制,狠抓政策落实,强化部门协同,不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期盼您一如既往建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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