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共停车场及小区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让电动汽车充电更便捷,以满足市民绿色出行需求。截至2024年底,营口市共有充电终端6052个,其中公用、专用充电终端774个,个人充电终端5308个。2024年新增公用、专用充电终端80个,个人充电终端2865个。同时,根据您的建议,为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及小区建设充电设施,方便居民使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我委将协同住建、财政、供电等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要求,科学规划充电桩区域衔接,积极协调供电部门配合开发商产权主体和物业,为居民客户安装充电桩提供服务,按照承诺时限装表送电。同时,利用新能源汽车销售平台,与新能源汽车经销商联合开展《联网通办》业务,向用户推广供电部门免费为个人充电桩投资到红线,即电源线、表箱、电能表免费安装的政策。
二是我委计划于2025年下半年启动“十五五”期间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按照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安全规范、功能完善的原则,在充分考虑电动汽车未来发展趋势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加大与住建、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的协同力度,依据属地国土空间规划,推动与电网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一体衔接,以及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工业或物流园区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按照一定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三是加大对上争取优惠政策力度。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的补贴力度,加快推动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