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壮大“链主”企业、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明确产业定方向
市发改委先后制定了《营口市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行动方案》《关于高质量做好全市重点工业产业链项目谋划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了我市钢铁、石油化工等7条制造业和现代物流、河海温泉文旅2条服务业主导产业链。积极发挥政府指导作用,锚定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加快培育本土“链主”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成长。积极引导企业谋划建设一批补链、延链、强链的项目,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发展。一产立足特色资源优势,协同推进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做精做优我市粮油食品加工产业等;二产以现有优势产业为基础,以节能低碳为导向,大力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做强做深我市钢铁、镁材料等产业;三产依托我市区位优势和自然禀赋,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做大做靓我市物流、文旅等产业。
二、用好支持政策,加强帮扶推项目
全市牢牢树立大抓项目鲜明导向,建立实施“一库五清单”、精准帮扶等项目工作机制,2023年开复工工业项目554个,完成投资252.9亿元,总投资超百亿元的建发盛海铜产业链、LNG接收站等项目开工建设,海上风电、大东沟金矿等7个重大项目顺利签约。时刻关注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指导“链主”企业提前谋划储备项目,充分发挥政府扶持资金对项目“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推动项目建设。2023年,颁布了《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兑现政策扶持资金1.1亿元。
三、开展精准招商,引航企业促发展
市商务局围绕我市打造4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和4个三百亿级传统产业集群的目标,有的放矢的开展精准招商,全力延长上下游产业链。目前,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2024年围绕我市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日钢营口中板有限公司、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华能公司、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营口盛海化工有限公司、营口忠旺集团、辽宁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口菱镁化工集团等10家链主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将针对已有“链主”企业或潜在“链主”企业的产业链,以“链主”企业、潜在“链主”企业为核心,面向重点区域、锚定重点企业,着力引进一批链上企业,畅通产业链各环节,助推产业链供应链高质量发展。
四、厚植发展沃土,鼓励企业创标杆
市工信局出台制定了《营口市创建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的政策措施》,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再创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鼓励建设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对标“链主”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央地合作,瞄准我市产业链的薄弱环节和具备发展潜力的新兴领域,积极开展与中国黄金、中国五矿、中国华能等央企对接会商,大力推进大东沟金矿、赵平房铁矿、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等项目,通过精准引导、靶向扶持,引进一批具有建链、补链能力的“链主”企业。
五、加快技术改造,推动企业再升级
市工信局全面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全面加快装备升级换代,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行动计划,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鼓励引导企业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化转变。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实施创新驱动、提质增效行动计划,提高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强化“链主”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绿色、智能产业集群,充分发挥集群龙头企业的系统集成与带动作用,提高企业数字化动态能力,推动产业链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六、搭建数据平台,服务企业赋新能
市工信局鼓励“链主”企业通过搭建面向行业的数据平台,推进数据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深度融合,赋能产业链实现协同数字化升级。积极引导企业参与数字经济创新建设,支持建设数字经济领域重点公共平台、创新中心等。目前,营口市已建成上线5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覆盖多个行业,累计接入企业数居全省第二位,标识注册量、标识解析量居全省第一位。
七、加大产品宣传,支持企业创品牌
引导企业树立“品牌就是竞争力、品牌就是生命力”的发展理念,形成品牌引领发展的良性思维格局。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鼓励和支持我市重点企业创建国家和省级品牌,宣传扩大产品品牌影响力,重点推动营口海蜇、东北钢琴、营口汽保等品牌建设。积极组织我市菱镁化工、东盛实业、禾丰源米业等龙头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辽洽会等展销会,带动我市优质企业走出去,提升产品知名度。
“链主”企业是产业链上的领头雁,在产业链上拥有强大的号召力,往往能通过自身的优势吸引上下游企业,带领产业形成集群效应,是延伸产业链条的关键力量。 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支持“链主”企业吸引上下游相关企业补链强链,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竞争力和安全性。
一是定制招商方案。政府部门应该根据我市现有“链主”发展情况和需求,及时收集“链主”企业提出的招引项目清单,因地制宜编制“一企一策”招商方案,精准对接目标项目。
二是提供要素保障。提前规划,为“链主”企业充分预留发展空间;支持“链主”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好人才引进政策;鼓励“链主”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技术创新联盟,积极开展产业链关键共性难题技术攻关。
三是加大帮扶力度。定期调度“链主”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遇到问题;政府部门引导金融机构、链主企业等共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推动融资供需靶向对接;加大服务力度,引导“链主”企业积极申报《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等专项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