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华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旧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让电动汽车充电更便捷,以满足市民绿色出行需求,截至2023年底,全市电动汽车充电终端(枪)3109个,其中公用、专用充电终端(枪)658个,个人充电终端(枪)2451个。2023年新增公用、专用充电终端(枪)100个,个人充电终端(枪)1189个。公用、专用充电桩主要分布在重要交通枢纽站、政府商业综合体、主要社会停车场及高速服务区内。
同时,根据您的建议,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建设充电设施,方便居民使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我委将配合住建、财政、供电等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要求,科学规划充电桩区域衔接,积极协调供电部门配合开发商产权主体和物业,为居民客户安装充电桩提供服务,并按照承诺时限装表送电,全力服务充电设施建设。二是鼓励个人安装充电桩,鼓励供电部门与新能源汽车经销商联合开展《联网通办》业务,利用新能源汽车销售平台,向用户介绍供电部门免费为个人充电桩投资到红线,即电源线、表箱、电能表免费安装的政策。三是加大对上争取优惠政策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的补贴力度,加快推动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