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治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资源配置,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带动力和辐射力的新型产业集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力优化发展布局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一是围绕提升产业发展“三篇大文章”,针对“老原新”重点企业启动了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组建工作,2022年全市新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100个,其中18个提升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获省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备案,11家单位获2021年度运行评估后补助资金支持共230万元。二是鼓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3户企业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2项产品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产品;13户企业获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8户企业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数量位居全省第3位,二类城市第1位。三是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第六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填补了营口地区空白;组织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辽宁新洪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申报第七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优化配置技术资源。支持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中试基地。推进“辽宁东盛生物降解材料中试基地”、“天元石化所精细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和“基于锆铪新材料领域绿色发展中试基地”等12家中试基地建设。建设技术成果展示交易平台。在营口科技市场、高新区及产业定位明晰的园区分别建设技术成果展示平台和对接交易平台,支持各园区建设以技术成果展示交易为主的技术招商平台。联合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线上共同举办 “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领域成果对接会”。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落实“企业联系人”制度,指导科技中介机构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精准服务,全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70项,完成技术合同登记额11.35亿元。
打造优质特色创新平台。重点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等具备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链的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等瓶颈短板,建设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创新平台254家,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6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3家,专业技术创新中心30家、专业孵化器2家,众创空间11家,星创天地9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72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10家。
二、推动战新产业集群式发展
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壮大。营口市以绿色化工新材料、铝材料、精细化工新材料、镁质材料、铜加工、特种玻璃材料应用、高端纤维制品、生物降解及制品等为主攻方向,发展新材料产业集群,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的新材料产业体系。截至2022年底,营口市有共有庭然新材料、鞍钢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等新材料产业企业190家,实施忠旺(营口)高精铝业20万吨板带箔、康辉新材料超强锂电池隔膜、向辉化工60万吨/年丙烷脱氢等在建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促进产业集群协同联动。鼓励生物降解、精细化工等行业协同联动发展,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创新型产业集群纳入到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加快了生物降解全产业链的创新探索,扩大产业规模,提高规模效益,产业链已集聚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产业上下游企业10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5家,高新技术企业46家,实现工业总产值100.6亿元。
加强集群服务体系建设。建设“营口科技企业微信平台”等产业集群公共服务综合体,现入驻企业900余户。构建完成各类科技库建设,已建设科技成果库、专家库、企业库、需求库等各类资源数据库,为创新主体提供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设立菱镁矿高值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和辽宁瑞华实业集团高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等区域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关键工艺试验研究、重大装备样机和关键部件研制,制定产业技术标准,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行业技术验证和咨询服务。
三、积极营造产业创新生态
强化政策引领。2021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发布《营口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营政办发〔2021〕19号),为科学规划与促进我市“十四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引,为我市占据产业发展制高点,培育区域发展新动能,提升区域发展竞争力提供关键支撑。2022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发布《营口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营政办发〔2022〕8号),确定“十四五”时期科技发展目标,部署“十四五”时期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和打造创新发展高地工作,从支撑引领产业迈向中高端、高质量做好“三篇大文章”等4个方面提出科技攻关方向,围绕美丽营口、健康营口和平安营口建设,就科技助力社会发展方面提出了研究方向,围绕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创新人才引进模式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对于指导我市“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工作,加快营口全面振兴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今年三月,《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正式出炉,市科技局承担科教人才工作组办公室职能,统筹协调全市三年振兴科教人才工作。工作组办公室正全力推动我市科教人才三年振兴具体实施方案出台,文件印发后将成为我市有序推进科教人才工作的重要抓手。《“营口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项目实施细则》、《“营口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实施细则》、《中共营口市委办公室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人才智力柔性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营口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十条措施>的通知》、《营口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办法》、《营口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学会服务站、海智工作站和候鸟型人才工作站建设管理及奖补实施细则》等一系列人才政策已陆续出台,建立了科学、规范的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及优抚政策,为我市引育人才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
扎实凝聚创新力量。为鼓励企业吸纳和引进高校毕业生,近三年,我市发放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共计548万元,惠及企业122户。深入推动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按层次每月分别给予15000元、10000元、8000元、6000元、4000元的补贴优待。2021年以来,营口市从大连理工学院、辽宁大学等院校引进博士及以上高层次创新人才65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21人,高级工程师3人,博士研究生21人,研究员及高级畜牧师8人。积极组织申报“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兴辽英才”专项资金,强化对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支持,共有17项目获得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共计约6200万元。推进科技引领创新工程项目。金辰机械可再生能源技术及装备中试基地等3个项目列入省科技引领创新工程项目目录,天元航材“辽宁营口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获批省级中试基地备案。国外人才引育工作取得新进展,2022年全年引进国外“高精尖”人才5人,累计引进域外高层次人才团队2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