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营口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企事业机构、住宅小区、个人自建充电桩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会商市供电公司,现答复如下:
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和保有量的不断增长,充电需求快速增加,为满足广大市民充电需求,让充电更加简单便捷,近年来,我市持续在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领域发力。
一、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制定充电基础设施规划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开展试点县(区)“十四五”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辽发改电力字〔2021〕48号)有关要求,市发改委坚持“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在充分考虑电动汽车未来发展趋势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主城区及相关县区“十四五”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对各区域公共充电设施规模需求进行了科学预测,着重突出企事业机构、公共停车场和交通枢纽,规划布局了城市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网点,明确了未来发展方向。
二、加大对上争取,鼓励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022年至2023年,我委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共获批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1100多万元,全部投入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市电动汽车充电终端保有量1598个(台),较2020年增长125%,其中公用充电终端232个(台),专用充电终端104个(台),个人充电桩1262个(台),公用、专用充电桩主要分布在重要交通枢纽站、政府商业综合体、主要社会停车场及高速服务区内,最大化满足群众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三、聚焦群众需求,协同推进居民充电设施建设
为积极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我委联合市供电公司着重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建立政企沟通渠道,针对当年纳入改造的老旧小区项目,供电公司与项目单位建立联动机制,联合物业从安全和便于管理角度出发,合理规划充电桩集中区域,以满足老旧小区存量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要求,科学规划充电桩区域衔接,积极配合开发商产权主体和物业,为居民客户安装充电桩提供服务,并按照承诺时限装表送电,全力服务充电设施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加强与财政、住建、供电等相关部门的统筹协作,积极争取和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现有居民区停车位改造等重点民生工作,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逐步加快居民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步伐,确保满足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
感谢贵委长期以来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