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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城市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小区物业选择性安装宽带的建议》(第126号)意见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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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宏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小区物业选择性安装宽带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让电动汽车充电更便捷,以满足市民绿色出行需求,截至2022年底,全市电动汽车充电终端保有量1598个(台),较2020年增长125%,其中公用充电终端232个(台),专用充电终端104个(台),个人充电桩1262个(台),公用、专用充电桩主要分布在重要交通枢纽站、政府商业综合体、主要社会停车场及高速服务区内。

2018年9月,国家住建部发布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明确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等十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对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方面,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并提供必要协助,二是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三是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相关部门应在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加强与住建等相关部门的统筹协作,积极争取和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因地制宜,逐步加快居住社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步伐,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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