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晓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议》已收悉,经会商市住建局和市供电公司,现答复如下:
随着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快速发展,全市电动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为满足广大市民充电需求,让充电更加简单便捷,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截至2022年底,全市电动汽车充电终端保有量1598个(台),较2020年增长125%,其中公用充电终端232个(台),专用充电终端104个(台),个人充电桩1262个(台),公用、专用充电桩主要分布在重要交通枢纽站、政府商业综合体、主要社会停车场及高速服务区内。
一、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制定充电基础设施规划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开展试点县(区)“十四五”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辽发改电力字〔2021〕48号)有关要求,市发改委坚持“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在充分考虑电动汽车未来发展趋势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主城区及相关县区“十四五”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对各区域公共充电设施规模需求进行了科学预测,明确了未来发展方向。
二、聚焦群众需求,积极推进居民充电设施建设
为积极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市住建局着重开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居住社区内电动汽车充电和停放管理,劝阻制止乱停、违规充电等行为;二是督促开发建设单位积极配合电信、移动、联通等公司加快推动居住社区充电设施设备建设,在新建小区规划审批时要求开发建设单位,预留空地建设充电设施设备;三是督促物业企业落实上级文件要求,配合专业公司增加、改造居住社区内充电设施,引导用户规范使用充电设施,满足群众充电需求。同时,市供电公司将聚焦居民客户需求,全力服务充电设施建设。
三、办好民生实事,大力推进公共充电设施建设
2023年2月,经营口市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主城区新建充电桩项目作为我市2023 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市级财政将投入1150万元,用于在东湖广场、渡口广场、营口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图书大厦停车场、中国联通(新兴大街营业厅)广场等地新建40座120KW两枪单桩充电桩,预留充电车位80个。项目实施后,将全面提高我市中心城区公用充电桩密度,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更好地满足群众充电和产业发展需求。
四、争取资金支持,加快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2022年,我委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获批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1096万元,全部投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我委将加强与住建、供电等相关部门的统筹协作,积极争取和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因地制宜,逐步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步伐,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