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城市返乡创业园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留营回营来营就业创业,我市出台了《营口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 营就业办发〔2022〕4 号),明确了鼓励创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二是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三是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按租赁面积和期限给予创业场地补贴;四是对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的,可申请一定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五是对有就业创业医院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营口市域内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为落实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训行动,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实施意见》( 营农〔2021〕17 号 ),明确了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入乡创业人员及在乡创业能人的一系列财政政策措施:一是统筹利用好现有创业场地补贴、创业孵化载体奖补等政策,支持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脱贫人口、脱贫户高校毕业生、脱贫地区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支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兴办企业、做大产业。二是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农村创新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三是对入驻创业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的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创办的企业,可对厂房租金等相关费用给予一定额度减免。四是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五是实施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能力提升培训。
3.对于入驻城市返乡创业园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科研人员等群体返乡入乡创新创业的,可享受创业补贴政策。
(1)创业场地补贴。对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按照租赁场地面积和实际租赁期限相应给予100元/平方米·年,补贴上限5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200元/平方米·年,补贴上限10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经认定为创业带头人的劳动者创业的企业,5年内(以工商登记注册日前为准)新吸纳(与之首次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登记失业人员,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补贴。每年吸纳登记失业人员10人以上(含10人)的,或每年新吸纳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5人以上(含5人),补贴时间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贴息。
(4)给予创业孵化基地奖补。按照《营口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营人社〔2018〕29号)经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按其实际支出的基本运营和公共服务等费用给予创业孵化基地奖补。
4.土地政策。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按照2011年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的要求,在严格执行宅基地“一户一宅”、面积标准等政策的基础上,2012年 8月正式启动我市6个县(市)、区,共647个行政村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到2020年12月底,宅基地确权登记率达到95%,基本实现“应登尽登”。2019年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明确了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审批工作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 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建成后,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此,对于返乡创业的新生 代农民如需解决农村宅基地问题,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提出申请,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5.农民培育项目、农机推广技术项目资金方面成绩。
(1)积极争取资金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2015年至今,我市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开展高素质农民 (新型 职业农民) 培育项目,累计争取中央财政培育资金1100余万元, 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4000余人次。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并开展本地实习实训和异地观摩交流。按照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的要求,根据农民需求,以稻田套养、淡水养殖、果树、畜牧、食用菌等产业为主,以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业知识等为重点,细化培训专业,训后跟踪服务一年。通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使广大农民开阔了视野,提升了经营管理水平和创业发展能力,为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提供了人才支撑、注入了活力,也为乡村振兴增添了新生力量。
(2)积极争取资金开展基层农机推广技术培训。
我市积极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创造培训条件、丰富 培训内容、强化培训管理。2015 年至今,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培育资金1500 余万元,累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900余人次。 一是选拔培训骨干农技人员,参加农业部组织实施的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每年在全市各级农技推广机构选拔了 5-8名知识全面、技能过硬、服务优良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接受了连续5天的省级脱产业务培训。二是依托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开展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现场实训、 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技能。 三是支持各县(市)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中非专业人员、低学历人员等,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进行学历提升教育,补齐专业知识短板。通过项目实施,使基层农技体系建设得到完善,新品种、新技术得到应用,基地建设取得成效,农民技术水平得到提高。
下一步,我市要坚持需求导向,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双创基地等存量资源,整合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改造提升配套设施,增强返乡入乡创业园要素供给能力和平台服务能力,加快培育返乡入乡创业产业集群。
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