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
现就王志诚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2021年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全力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
我委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关于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成立“港产城”融合发展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6方面24个“港产城”融合发展工作。建立调度机制,每月调度各责任单位所负责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工作月报上报市政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推动营口港融大数据平台建设,向全国港口复制推广平台创新服务模式;研发营口港多式联运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提高港口效率。制定《组合港建设实施方案》,推动“组合港”及口岸功能建设。
(二)全面推动港口枢纽建设。
与营口港务集团建立长效对接机制,市政府多次与辽港集团召开会议,协调补齐航线、泊位、码头等港口功能短板,鲅鱼圈港区钢杂泊位改造一期等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仙人岛港区 2#、3#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实施招标工作。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采取“14+1”项目模式,总投资34.9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8.25亿元(含存量),占比81.05%。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总投资2.04亿元冷库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99亿元。利用营口综保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和鲅鱼圈港口的筒仓资源,实现营口综保区饲料加工企业进口原料玉米的异地存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营口枢纽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4083万吨,集装箱海铁联运箱量84万TEU,占全国海铁联运总量的11.1%,占东北地区总量的64.1 %,占营口港集装箱吞吐量的比例达到16.1%,港口占比继续保持全国第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贯彻落实《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
按照省发改委为贯彻落实规划制定的《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制定我市相关规划和机制,推动规划落实。
1.制定《营口市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待省实施方案制定完毕,我市将制定《营口市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在做好省重点任务和项目的承接工作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加入重点任务和项目,项目化、工程化推动我市经济全面发展。
2.建立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建立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工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辽宁沿海经济带等4个区域战略推进组。我市将参照省机制,拟成立辽宁沿海经济带区域战略领导小组,并积极参与省建立的产业联盟、智库、央地合作、金融机构等4个社会协作平台。
3.建设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项目库。在省建立的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项目库的基础上,建立我市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项目库,成立项目转班,实行动态管理,加强项目推进力度,落实项目开工条件,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促进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工作
1.编制《营口市“港产城”融合发展规划》。规划编制整合港口、园区、城区等空间和功能布局,突出港口龙头带动作用,立足“港产城”未来发展,立体谋划港口项目、临港产业发展布局,补齐航线、泊位、码头等港口功能短板。做好规划设计,形成前港-中区-后城模式,加快构建“以港促产、以产兴市”的良好格局,带动全市经济全面发展。
2.抓好临港产业项目建设。全继续推进康辉新材料、辽宁航天产业园等临港产业项目建设。依托物流枢纽和冷链物流两个国家试点平台,发挥好“北粮南运”重要枢纽作用,着力打造粮食和物资贸易中心、建设粮食精深加工产业基地。推动打造清洁能源高端装备产业(项目)集群等工作。
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