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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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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现就王志诚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2021年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全力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

我委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关于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成立港产城融合发展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6方面24港产城融合发展工作。建立调度机制,每月调度各责任单位所负责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工作月报上报市政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推动营口港融大数据平台建设,向全国港口复制推广平台创新服务模式;研发营口港多式联运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提高港口效率。制定《组合港建设实施方案》推动“组合港”及口岸功能建

(二)全面推动港口枢纽建设。

与营口港务集团建立长效对接机制,市政府多次与辽港集团召开会议,协调补齐航线、泊位、码头等港口功能短板,鲅鱼圈港区钢杂泊位改造一期等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仙人岛港区 2#3#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实施招标工作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采取“14+1”项目模式,总投资34.9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8.25亿元(含存量),占比81.05%。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总投资2.04亿元冷库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99亿元利用营口综保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和鲅鱼圈港口的筒仓资源,实现营口综保区饲料加工企业进口原料玉米的异地存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营口枢纽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4083万吨,集装箱海铁联运箱量84TEU,占全国海铁联运总量的11.1%,占东北地区总量的64.1 %,占营口港集装箱吞吐量的比例达到16.1%,港口占比继续保持全国第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贯彻落实《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

按照省发改委为贯彻落实规划制定的《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制定我市相关规划和机制,推动规划落实。

1.制定《营口市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待省实施方案制定完毕,我市将制定《营口市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在做好省重点任务和项目的承接工作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加入重点任务和项目,项目化、工程化推动我市经济全面发展。

2.建立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建立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工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辽宁沿海经济带等4个区域战略推进组。我市将参照省机制,拟成立辽宁沿海经济带区域战略领导小组,并积极参与省建立的产业联盟、智库、央地合作、金融机构等4个社会协作平台。

3.建设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项目库在省建立的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项目库的基础上,建立我市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项目库,成立项目转班,实行动态管理,加强项目推进力度,落实项目开工条件,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促进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工作

1.编制《营口市港产城融合发展规划》。规划编制整合港口、园区、城区等空间和功能布局,突出港口龙头带动作用,立足港产城未来发展,立体谋划港口项目、临港产业发展布局,补齐航线、泊位、码头等港口功能短板。做好规划设计,形成前港-中区-后城模式,加快构建以港促产、以产兴市的良好格局,带动全市经济全面发展。

2.抓好临港产业项目建设。全继续推进康辉新材料辽宁航天产业园等临港产业项目建设。依托物流枢纽和冷链物流两个国家试点平台,发挥好北粮南运重要枢纽作用,着力打造粮食和物资贸易中心、建设粮食精深加工产业基地。推动打造清洁能源高端装备产业(项目)集群等工作。

 

                          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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