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产城融合发展规划研究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港产城融合发展规划研究方案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800-00248
项目名称:营口港产城融合发展规划研究方案编制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具体履行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6日至2021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为保证开标过程顺利进行,请投标单位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软件,做好准备工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为保证开标过程顺利进行,请投标单位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软件,做好准备工作。会议号:381 668 808。投标单位需要在开标前15分钟进入会议进行投标签到。开标过程中投标单位需在要求解密后30分钟之内用CA锁进行开标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若因对文件校验时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东1号
联系方式: 0417-2998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太白路17-甲1号第九层
联系方式: 0417-4877520
邮箱地址: 390138412@qq.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518801001531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雒群
电 话: 0417-487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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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