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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快我市产业工人队伍改革的建议》第67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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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现就赵志祥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产业工人队伍改革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为加快产业工人队伍发展,解决我市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发展中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1558号)精神,把深化产教融合发展作为推进人力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性任务,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为支点、校企合作为重点,促进教育和产业体系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集聚融合、优势互补,打造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结合自身职能主要从如下几方面开展具体工作。

一、支持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建设

为加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发挥职业教育院校的培养基地作用,“十三五”以来,我委共为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创业实训基地、鲅鱼圈区公共实训基地等4个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争取上级资金1.14亿元,新建、改扩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设施约37900平方米,购置实训设备约3850台(套),每个项目均可承担8个以上职业(工种)技能训练。上述项目的实施,为大批量培养符合企业要求的技能型产业工人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为盖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大石桥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等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积极申报地方政府债券,进一步完善全市职业技能专业培训体系。

二、持续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委通过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我委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通知》要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本地企业积极申报。目前,已将六家企业纳入辽宁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范围名单,分别是营口锻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华瑞(辽宁)电气有限公司、辽宁点优科技有限公司、辽宁佳元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巨成教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营口忆江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下一步,我委将在继续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同时为6家入选企业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

三、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

我委联合市20余个部门印发《营口市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营发改信用〔2019〕266号),并召开全市自动化联合奖惩工作会议,根据国家、市联合奖惩备忘录,依托市信用信息平台,针对相关领域“黑名单”在全市开展自动化联合奖惩,依法维护产业工人的劳动报酬权益。

 

 

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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