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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1-01-27
成文日期: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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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其他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27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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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已经2020年1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