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政府定价类停车场收费管理,依据《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1〕46号)、《辽宁省定价目录》《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我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1〕271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相关停车场经营实际,市发改委形成了《关于调整我市主城区政府定价类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于7个工作日内(9月1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ykssfjg@163.com)或电话(0417-2998378)等形式反馈至营口市发展改革委。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