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对接和交流合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辽宁省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对接,辽宁省正式印发《关于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明确从体制机制、产业对接、科技创新、金融创新等7方面加强与国家重大区域对接,目标是到2025年,初步建立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体制机制,建成一批示范引领作用大、辐射牵动能力强的合作平台与承接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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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对接和交流合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辽宁省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对接,辽宁省正式印发《关于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明确从体制机制、产业对接、科技创新、金融创新等7方面加强与国家重大区域对接,目标是到2025年,初步建立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体制机制,建成一批示范引领作用大、辐射牵动能力强的合作平台与承接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