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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专题性政策评价

来源:营口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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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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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对《营口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开展专题性政策评价。

市发改委:现在开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46号)和省文件精神,2023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营口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三年行动计划印发至今已将近1年时间,今天我们召开座谈会,请各部门围绕1年来各自领域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座谈,对过去1年间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政策评估,也为接下来更好的将三年行动计划执行到位做一次工作总结。

好,下面请各部门依次发言,首先请供销社领导发言。

市供销社:我市供销系统积极推进冷链物流工作,今年新增冷库库容1500吨,全年实现冷链物流相关销售收入600万元,引导盖州团甸乡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中增加冷链仓储功能。此外,市社根据我市供销系统发展现状和现实需求编制了《营口市供销县域流通体系建设指导方案》,在方案中明确我市供销系统冷链物流发展目标,对未来两年供销系统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导意见,有助于我市供销系统搭建冷链物流体系。

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坚持体系推进,不断优化冷链物流总体布局。二是提升服务能力,助力农业产业化和乡村振兴。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冷链物流运营效率。四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升冷链物流专业素质。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水平。二是推动数字化转型,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冷链物流专业素质。四是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冷链物流市场秩序。五是加强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

总之,我市供销系统在落实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未来将继续提高标准、加大力度、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推动数字化转型、强化监管等方面开展工作以进一步促进我市冷链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关于提供落实营口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相关工作情况的函》要求,认真对照《营口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分工职责,方案中共有12项工作任务涉及我局,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情况。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首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储备的通知》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了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储备首批审核,我市盖州市玉铭果蔬专业合作社、盖州市文品水果种植家庭农场2家生产主体进入2023年度储备库。今年9月,省农业农村厅下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市发[2023]547号),按照省厅相关建设要求,取消我市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

2.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情况。一是围绕盖州市苹果“一县一业”特色产业,以隆鑫果品、营口供销物流公司两大水果仓储销售企业为龙头,建立和强化企业产业化链条,实行订单农业,企业连农户,推进出口水果的发展,提升盖州苹果出口示范区建设水平。二是巩固鲅鱼圈海蜇出口示范区建设水平。目前,营口海蜇年产量达25万吨,年产值约30亿元,年出口量约1.2万吨,占全国总出口量的80%。加工和出口量稳居全国第一位,是名副其实的“中国海蜇之乡”。我们将在全面总结六届海蜇节成功举办经验的基础上,高质量举办第七届中国营口海蜇节,继续增强营口海蜇等水产品的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进一步扩大营口海蜇出口量。

3.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链条建设情况。依托盖州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营口港盖州物流有限公司的海蜇交易大市场为平台,拓展营口海蜇初加工及出口业务,支持海蜇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打造海蜇集聚区。同时,继续贯彻落实水产加工业发展政策,延长渔业产业链,提高水产品附加值。对具备加工冷藏能力的渔业企业及合作社等购置水产品初加工设施设备,按照不超过总造价的3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4.肉类冷链物流建设情况。目前,我市肉类加工企业中,营口耘垦牧业有限公司建有标准化预冷和低温分割加工车间、配套冷库等设施;辽宁大红德邻食品有限公司建有肉制品配套冷库设施。

5.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情况。截至目前,我市已发展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74家,其中国家级6家、省级27家、市级41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已成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提升的有力支撑点。其中,农产片冷链物流类龙头企业8家,国家级1家、省级2家、市级5家。

6.农业特色品牌建设情况。积极围绕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拓展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加强农业品牌建设。2023年营口市有效使用有机产品标志的企业1家2个产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总数26家,产品总数29个;地理标准农产品7个。有机、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持续多年稳定在99%以上。

7.健全农产品监管制度。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业务协同,强化农产品上市把关,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证、管理、检验,保障合格证上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农产品产地、生产、收储运、市场销售等各环节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从产地到餐桌的全链条追溯管理。

8.强化农产品检验检测情况。定期开展“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着力整治种植环节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及常规药物超标等问题,确保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常态化防控。

今后我们将继续对照《营口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职责分工要求,努力补齐短板,学习先进经验,扎实做好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建设工作。

市商务局:市商务局积极贯彻落实《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方案》《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营口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及冷链物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营口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作为工作指引,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健全冷链物流标准体系。营口市在2016年至2020年,农产品冷链流通体系建设不断加快,2016年12月营口市获评国家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城市,成为辽宁省四个获评城市之一,营口港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有限公司、营口港盖州物流有限公司2家企业被评为国家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企业。2017年6月营口市奥雪冷藏储运食品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被评为第一批省级农产品冷链物流区域示范企业。2018年10月获评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富临仓储、营口奥雪等企业被列为省典型案例。

建设农产品供应链体系。顺利通过省商务厅对我市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实地查验工作,项目投资额600多万元,拨付专项资金213万元。为我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开拓视野培育市场主体。组织营口市物流协会及典型企业参加“2023辽宁商贸物流业传新发展大会暨全省商贸物流对接会”“2021年及2023年两届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

2023年,主要工作是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通过省商务厅对我市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实地查验工作。完成省级评价验收,推动鲅鱼圈区进入全国“领跑县”。

市市场局:按照本次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市市场监管局汇报一下涉及市场监管领域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本计划中涉及市场监管领域共5项任务,今天我重点汇报一下冷链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计检查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35家次、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1万余家次、冷藏药品经营单位420家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经营单位,已全部责令整改,守住了冷链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我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压实农批市场开办方的主体责任。营口果蔬水产批发市场和营口辽南水果蔬菜批发市场2家农批市场已应用“食用农产品批发溯源”系统,批发市场开办方实现入场销售者电子信息建档率达100%,公开承诺率达100%,上传韭菜、芹菜、豇豆第一批试点品种的快速检测(或委托检测)等相关信息;经营试点品种入场销售者注册使用辽宁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相关应用系统,根据追溯工作要求,填报进入批发市场试点品种的相关溯源信息,上传产地证明、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严禁生产经营贮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冷链食品。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无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凭证的,严禁上市销售。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禁采购、使用、存放来源不明和伪造、篡改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严厉查处贮存、生产经营冷链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万余家次。

(三)加强冷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抽检,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专项抽检与常规抽检结合,从时间、区域、品种上推进均衡抽检,增强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发挥了抽检监测排查和化解食品安全隐患的作用。今年以来,全地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抽检量达2000余批次,合格率达97%,对不合格批次依法进行了处置。  

(四)压实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保障冷链药品质量安全。通过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持续提高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GSP要求监测、记录药品的贮存温湿度情况。经营使用冷藏药品的,要配备与药品说明书、贮存条件相适应的专用冷藏设备。冷藏药品到货验收时,要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确保冷藏药品质量安全。共检查冷藏药品经营单位420家次。

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营口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总体安排,结合市场监管职能,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发布团体标准,引导龙头企业制定高水平企业标准。持续加强冷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冷链食品药品安全。配合农业部门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并通过监督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好与农业部门建设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

市发改委:好的,感谢各部门的座谈发言,下一步,也请各部门继续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完成好本领域的各项工作任务,共同推动我市冷链物流产业再上新台阶,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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