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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委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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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内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市港产城融合发展研究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委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等如下:

一、委领导分工

李人杰  党组书记、主任(兼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主任、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局长)

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全面工作。

分管市重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高质量中心)、市港产城融合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港产城中心)、市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中心)。

负责全委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全委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马国有  党组成员、副主任

临时负责市能源局工作。协助分管高质量中心。

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科、能源综合科、新能源科、工业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高技术产业科(数字经济科)、地区振兴科。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庄昕也  党组成员、副主任(兼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局长)

负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协助负责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工作。协助分管港产城中心、民营经济中心。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分管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规划科、农村经济科、粮食管理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政策法规科、沿海经济带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办公室。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汪秋池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成本监审与价格监测局,社会科、经贸服务科、财政金融信用科、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科)、收费价格与认定管理科。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刘圣振  党组成员、副主任(兼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副主任)

负责机关人事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督查考核和运行调节科、交通运输发展科。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二、有关同志工作安排

为切实发挥委管调研员的重要作用。各委管调研员要在履行好所在科室具体职责基础上,按原工作安排并协助科室分管委领导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完成好委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事宜

(一)委领导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帮扶以及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承担的议事协调机构(联席会议)有关工作。完成委党组及党组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委领导实行缺位代理制度。即:委主要领导外出执行公务或休假期间,按排序由后一位委领导主持工作,依次顺延形成工作循环。

(三)为便于工作衔接,委领导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即:李人杰—刘圣振同志,马国有—庄昕也—汪秋池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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