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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涉企检查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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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营口市2021年度涉企检查计划》文件要求,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2021年10月27日和11月22日市发改委分别对辽河油田燃气集团、中海油辽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复查,已完成整改工作。

2021年11月29日和12月8日市发改委分别对中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营口地区油气管道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油气管道沿线各类标识设置情况以及管道巡护情况,未发现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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