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营口市2021年度涉企检查计划》文件要求,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2021年10月27日和11月22日市发改委分别对辽河油田燃气集团、中海油辽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复查,已完成整改工作。
2021年11月29日和12月8日市发改委分别对中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营口地区油气管道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油气管道沿线各类标识设置情况以及管道巡护情况,未发现相关问题。
发布机构: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1-12-14
成文日期:2021-12-14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其他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按照《营口市2021年度涉企检查计划》文件要求,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2021年10月27日和11月22日市发改委分别对辽河油田燃气集团、中海油辽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复查,已完成整改工作。
2021年11月29日和12月8日市发改委分别对中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营口地区油气管道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油气管道沿线各类标识设置情况以及管道巡护情况,未发现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