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我市集中供热单位的燃煤锅炉更改为清洁能源的建议》已收悉,已交我委办理。对于您的建议,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成立了建议答复小组,专门召开会议认真研究了建议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到有关市直部门、县(市)区、园区进行了实地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清洁取暖情况
以保障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我市积极开展小锅炉取缔、散煤清洁替代工作,截止到2019年底,营口市市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内20吨及以下分散式燃煤锅炉已全部取缔,实现以热电联产为主、区域性大型锅炉房为辅的集中供热,已经实现高效一体化集中供热,集中供热覆盖率100%。截止至2020年底,我市清洁取暖率已达到79.17%。
二、天然气推广利用情况
(一)气源及消费情况
目前,我市气源有中海油“仙-大”线和中石油“大-沈”线两个气源。其中,中海油“仙-大”线设计输气能力为10亿立方米/年,管道长度98公里,起于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终到大石桥市,主要为营口市各地区供气,目前日供气量可达103万立方米,年输气量3.78亿立方米。中石油“大-沈”线设计输气能力为84亿立方米/年,日供气量可达560万立方米,年输气量26.3亿立方米,在我市内管道长度114.7公里,起于盖州市南部,终到大石桥市北部。目前“大-沈线”在我市日供气量可达49万立方米,年输气量1.8亿立方米。中海油“仙-大线”和中石油“大-沈线”气源已经成为营口市域范围内近、远期及远景的主要供气气源。2020年,我市已实现城市燃气管网覆盖率98%以上,全年天然气消费量达到5.58亿立方米(中海油“仙-大”线3.78亿立方米,中石油“大-沈线”1.8亿立方米)。
(二)天然气保障情况
为扎实推动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确保全地区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2019年8月,我委编制印发了《营口市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9-2022年)》和《营口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2019年7月,营口燃气集团代表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与中海油辽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储气协议》,储备量为300万标准立方米;2020年6月3日,营口燃气集团与中海油辽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储备量增至600万标准立方米,完成了“不低于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任务。
(三)燃气取暖价格
2016年7月,营口市发改委下发《市发改委关于给予大众洗浴小锅炉“煤改气”燃气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营发改价格〔2016〕402号),通知明确“煤改气”优惠价格3.30元/m³。目前,我市集中供热价格标准为25元/平,经测算,燃气价格降到2~2.2元/m³时,燃气取暖价格接近原有燃煤采暖价格,居民才能接受燃气取暖。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为深化“气化营口”工作,发展清洁能源,改善我市能源结构,进一步降低煤炭消费、提高天然气消费占比,“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加快推进天然气相关项目建设。建设中交营口LNG接收站项目,引入海外液化天然气,拓宽天然气资源渠道;推进中交营口LNG接收站外输管道工程、中海油天然气互联互通管道项目和中石油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提升天然气灵活供应能力;依托中交营口LNG接收站项目4个20万立方米LNG储罐,大幅提高天然气储存调峰能力;加快城市管网设施、应急气源站、储气调峰设施、加气(母)站等天然气配套工程建设,扩大天然气管网覆盖率,全面加强天然气基础建设力度。
通过拓宽天然气资源渠道,建立资源供应竞争机制,努力降低我市天然气消费价格,从而减低天然气取暖成本,提升天然气取暖经济性、可行性以及资源保障。
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