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9:00时,我市召开“营口入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新闻发布会”,我委赵纯义主任对相关信息进行发布。
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成功入选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9〕1475号),共有23个物流枢纽入选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名列其中,并且作为东北地区唯一一个入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2018年底印发了《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国家枢纽规划》),我市被列为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规划提出到2020年布局建设3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形成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基本框架,到2025年布局建设15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建立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的现代化物流运行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2019年制定并印发了《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实施方案》),确定了2019-2020年是国家物流枢纽网络的起步建设阶段,要求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开始申报第一批15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
在有关方案通知下达之后,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立即组织开展国家物流枢纽的申报工作,邀请行业专家对我省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进行指导,并对我市的申报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时,营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亲自挂帅,推动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今年4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建了各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的编制、申报和组织实施,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一是组织编制《营口市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以下简称《营口建设方案》)。领导小组先后5次深入营口港务集团、开发区港口物贸园区现场调研考察物流设施,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同时组织市有关部门收集编制方案所需资料,于5月15日编制完成了《营口建设方案》(交流讨论稿)。在经过多次的征求意见、讨论、修改、完善后,市发展改革委与市交通运输局于5月17日联合将《营口建设方案》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审定后于5月20日行文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交通运输厅。二是组织参加省联合评审。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交通运输厅于5月21日召开了辽宁省2019年申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评审会议。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参加了评审会议并汇报了《营口建设方案》情况。《营口建设方案》经省专家评审通过,并按照省专家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最终印刷成册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三是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5月30日,《营口建设方案》正式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国家物流枢纽。董旭副市长、张显斌副市长率领省、市发改委相关同志共同前往北京向国家发改委经贸司负责同志汇报了营口物流枢纽情况。四是迎接国家发改委来营口实地考察。7月11日,国家发改委经贸司刘小南巡视员带队视察辽宁省及营口市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和推动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同时实地考察了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发展情况,市长许桂清全程陪同,副市长董旭代表市政府做了工作汇报。刘小南巡视员对辽宁省及营口市在推动物流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表示满意。在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的关怀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组织开展的国家物流枢纽系列申报筛选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在127个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规划建设的212个国家物流枢纽中脱颖而出,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最终成功入选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坐落于鲅鱼圈区,采用“市场主导,政府支持,多元合作”的开发建设模式和“分工明确、优势互补、梯度协调”的运营管理模式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发展。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营口枢纽的投资主体牵头单位,同时联合多家企业合作,统筹进行枢纽项目建设。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作为营口枢纽的运营主体,同时联合多家企业合作开展枢纽项目运营。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入选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将进一步推动立足提供高质量的物流服务功能,奠定营口枢纽在东北地区的关键地位。一是能够充分发挥辽宁港口整合的资源配置作用,与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错位协同发展,提升物流高质量供给水平,对营口市打造以港口为中心、以枢纽为核心载体的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能够突出营口港海铁联运优势,推动构建以枢纽为物流组织中心、以内陆港站为支点的班列运行服务网络,对推进国家战略实施,建设东北地区海铁联运物流组织中心具有重要意义。三是能够充分发挥营口枢纽在粮食转运、海铁联运班、内贸集装箱吞吐、内陆港站广覆盖等优势,对营口市形成立足东北辐射东北亚地区物流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的策源地具有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高质量发展的港口物流对营口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其战略地位不可替代。国家物流枢纽的建设为营口港口物流的转型升级提供了重大机遇,也将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的发布,标志着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正式起步,而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将成为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基本框架的重要支撑,同时也是今后各年度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的标杆和示范。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的入选既是对我市物流业长久以来高质量发展的肯定,又是对我市未来发展的鞭策和激励。下一步,我们将着力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动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一是组织参加现场推进会。我们将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组织有关部门、企业参加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的工作要求,同时向其他入选的物流枢纽进行学习交流,吸取先进经验,不断推动营口港口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发展。二是参与组建国家物流枢纽联盟。积极配合并推动枢纽建设运营企业组建国家物流枢纽联盟,通过建立要素流动、业务对接、标准协调、信息互联等长效合作机制,加快国家物流枢纽之间的互联成网。三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密切关注国家层面的政策动向,积极做好我市国家物流枢纽的增量项目储备工作,为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做好准备。四是积极推动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认真落实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在国家、省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路径,支持营口港务集团、沈哈红运等企业对国家物流枢纽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实现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专业化、规范化,物流运作专业化、集约化。
在推动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多元合作”的开发建设模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跳出营口、放眼东北,充分发挥港口型国家枢纽对区域经济的远景引领和基础支撑功能作用,依托营口市陆海空立体交通网络格局,构建东北地区物流枢纽网络体系,将营口市打造成为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推动东北地区枢纽经济的发展,为实现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