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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要提醒

来源:营口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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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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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0-6时,成都市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1人为昨日郫都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另外2人为太平村居民核酸筛查中发现。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患者1:赵某,女,20岁,无固定职业,居住于成华区崔家店华都云景台小区,系郫都区昨日确诊病例卢某、赵某的孙女。12月8日在对卢某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最终诊断为确诊病例(普通型)。近14天内,患者主要停留的场所包括:中冶中央公园、嗨蓝调美甲店、小巷巷麻辣烫、海雾里小酒吧、playhouse酒吧、赫本酒吧等。

患者2: 李某某,女,71岁,农民,居住于郫筒街道太平村11组,系郫都区昨日通报确诊病例卢某、赵某同村村民。12月8日于太平村居民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最终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近14天内,患者主要停留的场所包括:太平村—茶馆、太平村—小诊所、新民场镇。

患者3:张某某,女,68岁,农民,居住于郫筒街道太平村11组,系郫都区昨日确诊病例卢某、赵某同村村民。12月8日于太平村居民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最终诊断为确诊病例(普通型)。近14天内,患者主要停留的场所包括:太平村菜市场、三道堰镇三堰村安置点。

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对广大市民朋友提出重要健康提醒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继续关注疫情官方发布信息。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备,同时注意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便于及时排查,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要求从即日起,对近14天内(成都市郫都区)来返营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营后14天,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我市人员非必要不要前往成都市郫都区。

三、建议广大市民要在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主动索要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不采购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食品,通过网购途径采购的进口食品或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处理后再开包装。市民在选购食品时要佩戴口罩,选购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流水洗手,洗手前不触碰口、鼻、眼等部位。食物要烧熟煮透,拒食野生动物。

四、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注意咳嗽礼仪,使用公筷公勺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减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进入农贸市场、商场、医院等各类公共场所时,如实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筛查、手卫生等防控措施。

五、注意营养均衡,合理锻炼,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提高身体免疫力。

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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